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7-02-17    来自:漳州小鱼网
导语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政地[2017]15号),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政地[2017]15号),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16]393号文)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2月17日 至 2017年03月09日 到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九楼国土资源局土地竞买受理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2月17日至2017年03月09日 到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国土资源局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0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3月0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3月10日09时00分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交易鉴证费等税费。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二)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国土资源局土地竞买受理处
  联系电话:0596-2072791      联系人:林先生、刘先生
  开户单位:漳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A、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漳州芗江支行营业部      帐 号:13675101040033854
  B、开户行: 交通银行漳州分行                   帐 号:356008660018010083434
  C、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东城支行          帐 号:35001668107050001556
  D、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市芗城支行营业部        帐 号:161040100100097259
  E、开户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 41175839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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