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漳州购房超过这个标准就要多交契税

2017-03-08    来自:漳州新闻网

        普通商品房住房一般是满足广大群众实用居民的普通住宅,如高档豪宅、别墅一般都不属于普通商品房住房。

        国家对于普通商品房住房的交易,是有优惠的,是按照1.5%的标准征收契税,而非普通商品房住房,则要征收征收3%的契税,一套100多万的商品房,契税的差额有一两万元。

        那么,具体怎样的商品房才算“普通商品房住房”呢?各地有关部门会出制定出一个标准,而且这个标准会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每一两年内调整一次。

        如:2009年4月,漳州市政府据此公布市区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区段住房平均价格1.44倍计算,市区为每平方米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

        2012年6月14日,6月14日起,漳州市实行新的普通商品住房的界定执行新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区段住房平均价格1.44倍计算,市区为每平方米7000元(不含7000元)以下;

        此后,这几年里,就没有再听说过漳州有重新调整新的普通住房的标准,而几年里来,漳州市区的房价均价早已普遍超过7000元/平方米了,难道都算“豪宅”,要按3%的征收契税吗?


        其实,殊不知,漳州市早在两年前就已悄然实行了新的普通住房标准: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调整市区普通商品房住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14]130号),漳州市区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调整为: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

        这个新的标准和前两个标准相对比,取消了单价的限制,只要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都按照1.5%的标准征收契税。


        据漳州市某知名房产中介负责人说,普通商品房住房标准的7000元单价的限制,已执行两年多了,只是社会上许多人不知道而已。

        “相比厦门、泉州等周边城市,漳州这个标准是很宽的了”这位负责人说,这主要是漳州市要促进房地产交易而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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